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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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223执149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2268 | 解除对被执行人铜陵有色南陵姚家岭矿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铜陵朝阳支行账户存款2268.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11-0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223执149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2268 | 冻结被执行人铜陵有色南陵姚家岭矿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铜陵朝阳支行账户的存款2268.00元,期限为一年。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10-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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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223民初3386号 | 被告 | 原告: 南陵县鸿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有色南陵姚家岭矿业有限公司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