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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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东川区阿旺镇岩头村太阳谷建设标准化厂房 | 对非法占用的17.4938亩(11662.61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拾壹万陆仟陆佰贰拾陆元壹角(¥116626.1);对非法占用的0.9822亩(654.72平方米)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贰佰柒拾叁元陆角(¥3273.6);两项罚款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捌角贰分(119899.7)。 ...更多 | 117281 |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 | 2021-07-22 | 东自然资罚字〔2021〕1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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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云0114民初940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榕志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东川众智铜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昆明榕志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昆明榕志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7 |
2 | 合同纠纷 | (2021)云0113民初290号 | 原告 | 原告: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东启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6133.33 | 一、解除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东启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签订的《碧谷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协议》。
二、由被告云南东启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合计191574.31元,并承担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止的逾期利息(以191574.3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96元,由被告云南东启砼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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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云0113民初147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云南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四川举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2 | -- | (2022)云0113民初147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云南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四川举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2022-09-22 |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云0114民初9405号 | 被告 | 原告: 昆明榕志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东川众智铜业有限公司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云01民初1008号 | 原告 | 原告: 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