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4)豫1324行审6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2023〕23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项、第2项内容,由申请执行人报请镇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4-01-05 |
2 | 其他 | (2021)豫1324执122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镇平县王岗乡西李庄村民委员会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6-30 |
3 | 其他 | (2021)豫1324执122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Y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6-30 |
4 | 其他 | (2021)豫1324执122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镇平县老庄镇东湾村民委员会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6-30 |
5 | 其他 | (2021)豫1324执1225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案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更多 | 2021-06-30 |
6 | 其他 | (2021)豫1324执恢36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6-02 |
7 | 其他 | (2021)豫1324行审148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2020)139-1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项、第2项内容,由镇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5-13 |
8 | 其他 | (2021)豫1324行审146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的(2020)146-1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项、第2项内容,由镇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5-13 |
9 | 其他 | (2021)豫1324行审140号 | 申请人 | - | -- | 一、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8日作出的(2020)85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项、第2项内容,由镇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二、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8日作出的(2020)85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3项内容,由本院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5-13 |
10 | 其他 | (2021)豫1324行审143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执行镇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的(2020)59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项、第2项内容,由镇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5-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款纠纷 | 镇平县华夏石料厂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2020-1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豫13行终133号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 | -- | 被上诉人 | -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4 | -- | -- | 被上诉人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1 | |
5 | 其他 | -- | 被上诉人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6 |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平支公司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7 | 不动产登记纠纷 | (2023)豫1324行初1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2023-04-04 | |
8 | 其他 | (2023)豫13行终9号 | 其他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16 | |
9 | 其他 | (2023)豫13行终12号 | 其他 | -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16 | |
10 | 行政登记 | (2023)豫1324行初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 镇平县人民法院 | 2023-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