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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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 | -- | 河南省禹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2017-10-19 | 禹地税二局罚〔2017〕1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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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渝0107财保289号 | 被申请人 | - | 1000064.6 | 一、解除对河南银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建设路分理处162××账户存款10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河南银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莲城支行162××账户存款785××64.6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8-04-26 |
2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8)渝0107财保206号 | 被申请人 | - | 1000000 | 对被申请人河南银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华世丹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