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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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291民初3423号 | 其他 | - | -- | 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 2022-05-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102执490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鄂0102民初4033号 | 原告 | 原告: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纪元农产品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 | 1913535.18 | 一、被告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北安农垦纪元农产品有限公司欠款956,767.59元;
二、被告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黑龙江省北安农垦纪元农产品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956,767.59元为本,自2017年1月6日逾期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3,367.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367.68元由被告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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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18-12-2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武汉品上泰工贸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18-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