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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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1021执恢598号 | 2022-10-12 | (2020)赣1021民初138号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赣1021执1244号 | 2021-08-18 | (2020)赣1021民初138号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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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赣1021执1244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赣1021执1244号案件的执行。
因撤回申请而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0-09 |
2 | 合同纠纷 | (2021)赣1021执124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被执行人W某某、W某某、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金融机构、互联网机构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0-08 |
3 | 其他 | (2021)赣1021执1244号 | 被执行人 | - | 648951 | 冻结、扣留、划拨被执行人W某某、W某某、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人民币648951元银行帐户余额、理财产品、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保险收益、工资收入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扣留、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前二十日,申请执行人可申请续行查封、扣押、扣留、冻结。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要求解除查封、扣押、扣留、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8-23 |
4 | 合同纠纷 | (2020)赣10民终698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W某某、W某某、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6-29 |
5 | 合同纠纷 | (2020)赣1021民初138号 | 被告 | 原告: 南城汇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吴玲,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633300 | 一、被告W某某、W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南城汇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截止2020年1月15日的利息49150元、违约金84150元,之后的利息加违约金总和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不超过24%继续计算至本判决确定还款日止。
二、被告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56元,减半收取计5078元,由被告W某某、W某某、Q某某、南城县家家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