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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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 未交罚款 | -- |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 2016-12-02 | 平房(行处)罚决字〔2016〕-060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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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03-22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07-05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金融医药信息中介市场管理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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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411执696号 | 2023-03-21 | (2022)豫0411民初3763号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411执502号 | 2023-03-02 | (2022)豫0411民初1232号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411执恢375号 | 2022-10-14 | (2016)豫0411民初3229号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豫0411执873号 | 2020-08-04 | (2020)豫0411民初70号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豫0402执恢257号 | 2019-09-19 | (2018)豫0411民初1410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豫0402执257号 | 2019-03-13 | (2018)豫0411民初1410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豫0402执1560号 | 2017-11-14 | 平房(行处)罚决字(2016)第0603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8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全部未履行 | (2016)豫04执96号 | 2016-06-28 | 平仲裁字(2015)第204号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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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豫0411民初123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Z某某偿还借款5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0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0403民监9号 | 被告 | - | -- |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 ...更多 | 2021-11-10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0411执8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苑恋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0-30 |
4 | 合同纠纷 | (2020)豫0411执30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W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9-21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豫0402执恢25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豫0402执恢25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3-16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豫0411执1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L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时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19-11-25 |
7 | 其他 | (2019)豫0402执25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豫0402执2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9-06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豫0411执1713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的新南环路与亚兴路交叉口面积为8007.8平方米的宗地(合同编号为:410400-CR-2016-0030号)。查封期间限制处分权。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9-03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403民初1113号 | 被告 | 原告: 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587878 | 一、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平顶山市卫东区帝景花园九号楼二、三、四层房屋交付给原告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如若不能交付,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返还原告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房款16587878元及利息(其中13192878元的利息自2015年5月18日、其中545000元的利息自2015年12月31日、其中950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7月18日、其中900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8月25日、其中850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9月16日、其中150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11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327元(原告申请缓交至执行时),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403民初1113-1号 | 被告 | 原告: 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587878 | 一、将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帝景花园九号楼二层、三层、四层(面积:3600平方)商业用房予以查封。
二、将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帝景花园九号楼一层(面积:300平方)商业用房予以查封。
三、将被告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帝景花园九号楼地下室(面积:1200平方)予以查封。
四、将被告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及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
以上保全限额16587878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3-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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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结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2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2 | |
3 | 执行文书、拍卖 | 建筑工程纠纷 |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6-04 | |
4 | 执行文书、拍卖 | 民间借贷纠纷 | H某某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4-2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H某某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6 | 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8 | |
7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2022-09-10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2022-01-30 | |
9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2021-12-16 | |
10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18-08-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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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12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豫0411民初123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7-0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平顶山市兴平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2022-03-21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豫0411民初7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1-16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2018-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