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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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限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陈铁球返还购房诚意金350 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该款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 016元,减半收取3 508元,由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限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陈铁球返还购房诚意金350 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该款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 016元,减半收取3 508元,由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2023〕湘0103民初8846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一、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 266.87元;
二、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 81 266.87元为基数从2022年4月23日起按LPR计算至偿清之日止);
三、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函费500元;
四、驳回原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4元,减半收取942元,财产保全费854元,由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8-16 | 〔2022〕湘0103民初9048号 | |
3 | 2020年10月26日10时12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青园中队执法干部黄炼智,柳伟接群众投诉,到天心区刘家冲路与新韶路交汇处东南角“弘阳时光里”项目时,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12平方米,开设施工出入口。 ...更多 | 鉴于当事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在10平米以上,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属于裁量基准中的严重情节。 ...更多 | -- |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 | 2020-11-26 | 长综处字天处罚〔2020〕第000153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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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9-24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法办理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 2022-03-29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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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4)湘0103执970号 | 2024-01-12 | (2023)湘0103民初6524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湘0103执7435号 | 2023-11-30 | (2023)湘0103民初8846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湘0103执4714号 | 2023-08-16 | (2022)湘0103民初9048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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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610 | (2024)湘0103执5931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856861 | (2024)湘0103执1304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3 | 124843 | (2024)湘0103执1186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4 | 233127 | (2024)湘0103执972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5 | 329562 | (2024)湘0103执970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6 | -- | (2024)湘0103执715号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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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19942号 | 被告 | 原告: O某某 被告: C某某,Y某某,湖南润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尤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560 | 一、限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O某某支付95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956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4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O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财产保全费115.6元,共计140.6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4 |
2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3民初2602号 | 被告 | 原告: 康金秀 被告: 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560 | 准许原告康金秀撤回对被告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32元,由原告康金秀负担 ...更多 | 2021-04-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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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湘0103民初4094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朗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湘0103民初4094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朗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0103民初637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2-24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0103民初637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3-02-20 |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19942号 | 被告 | 原告: O某某 被告: C某某,Y某某,湖南润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尤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