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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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在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____至____);____(姓名)等____(数量)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仍在上岗工作; ...更多 | 对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5020元; | 5020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 2022-09-18 | 乐卫水罚〔2022〕1号 | |
2 |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5月擅自在智仁乡智胜村(原利条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作为供水站。经实地勘查,占地面积109.02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09.02平方米,现状为一层封顶。四至为:东至山体,南至路,西至杂草地,北至山体。该地块的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类型为林地,位于智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林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更多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智胜村109.02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09.0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20元/平方米,计人民币2180.40元(贰仟壹佰捌拾元肆角整)。 ...更多 | --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2021-08-20 | 乐资规罚字〔2021〕第2000008号 | |
3 | --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乐资规罚〔2021〕26号当事人: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春华,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3038277722568XJ。2021年3月,根据上级部门卫片检查发现,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村供水站。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占地。2021年3月15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11月擅自在大荆镇北吕岙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作为村供水站。经实地勘查,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200平方米,现状为一层砖混结构。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杂草地,西至山路,北至杂草地。该地块的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类型为耕地,位于大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的基本农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2021年3月15日对林鹏程的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占地的违法事实。同时附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连春华及林鹏程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各一份,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主体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资格、林鹏程被委托人的身份资格。2、2021年3月15日证人证言询问笔录1份2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占地的违法事实。3、2021年3月15日检查现场拍摄的照片1份2张,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违法占地的事实。4、2021年3月15日现场勘验记录1份2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违法占地的事实。5、大荆镇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大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鉴定表,证明占用地块的土地类型为耕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2019年遥感影像图一张,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所在地块(位置)。本局于2021年3月15日批准立案,经调查后于2021年3月22日经集体案审,2021年3月26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本局认为: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大荆镇北吕岙村非法占地建供水站的行为,违反了《中 ...更多 | --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2021-05-13 | 乐资规罚字〔2021〕第2000004号 | |
4 | --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乐资规罚〔2021〕25号当事人: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春华,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3038277722568XJ。2021年3月,根据上级部门卫片检查发现,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村供水站。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占地。2021年3月15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10月擅自在大荆镇下垟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作为村供水站。经实地勘查,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50平方米,现状为一层砖混结构。四至为:东至山间小路,南至杂草地,西至杂草地,北至杂草地。该地块的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类型为耕地,位于大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的基本农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2021年3月15日对林鹏程的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占地的违法事实。同时附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连春华及林鹏程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各一份,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主体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资格、林鹏程被委托人的身份资格。2、2021年3月15日证人证言询问笔录1份2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占地的违法事实。3、2021年3月15日检查现场拍摄的照片1份2张,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违法占地的事实。4、2021年3月15日现场勘验记录1份2页,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违法占地的事实。5、大荆镇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大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鉴定表,证明占用地块的土地类型为耕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2019年遥感影像图一张,证明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所在地块(位置)。本局于2021年3月15日批准立案,经调查后于2021年3月22日经集体案审,2021年3月26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本局认为: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大荆镇下垟村非法占地建供水站的行为,违反了《 ...更多 | --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2021-05-13 | 乐资规罚字〔2021〕第200000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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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取水续﹝2022﹞024号 | 330382221219811022311 |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审查,同意为你单位换发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更多 | 2022-12-19 | 2099-12-31 | 市水利局 | |
2 | 330382220623822577234 | 330382220623822577234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发证) | 2022-06-23 | 2099-12-31 | 乐清市市卫计局 | |
3 | 330382220217847240326 | 330382220217847240326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 2022-02-17 | 2099-12-31 | 乐清市市卫计局 | |
4 | 乐综许2022处0025号 | 330382220628825122215 | 乐综许2022处0025号 | 2022-07-01 | 2099-12-31 |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乐水审﹝2021﹞51号 | 330382210625816085586 | 乐清市农饮水建设项目166个水站的取水许可申请。 | 2021-07-06 | 2099-12-31 | 市水利局 | |
6 | (浙)卫许延字﹝2022﹞第3303820018号 | 330382220307857702894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 2022-03-07 | 2099-12-31 | 乐清市市卫计局 | |
7 | 乐取水变﹝2023﹞002号 | 330382230128826727964 |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同意为你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公司(法人)变更。 ...更多 | 2023-01-28 | 2099-12-31 | 市水利局 | |
8 | (浙)卫许准字﹝2022﹞第3303820251号 | 330382220715834064901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发证) | 2022-07-15 | 2099-12-31 | 乐清市市卫计局 | |
9 | 浙规选2023-330382900014 | 浙规选2023-330382900014 | 同意 | 2023-04-14 | 2099-12-31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330382202305073 | 330382202305073 | 同意 | 2023-03-03 | 2099-12-31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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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浙0382民初53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627553.58 | 一、被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工程款279328元、税款34448.79元及利息损失[以313776.79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款交本院民事审判一庭转付。
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400元,减半收取72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000元,被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00元。鉴定费15954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0954元,被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8 |
2 | 其他 | (2020)浙0382民初790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大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H某某,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有限公司,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 -- | 本案移送宁波海事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0-05-25 |
3 | 劳动争议 | (2019)浙民申4903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02-26 |
4 | 劳动争议 | (2018)浙03民终607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1-25 |
5 | 劳动争议 | (2018)浙0382民初909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7 |
6 | 劳动争议 | (2018)浙民申74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06-15 |
7 | 劳动争议 | (2017)浙0382民初8659号 | 原告 | 原告: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原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被告W某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缴纳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被告W某某个人应缴保险费份额由其本人负担。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7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浙03民终1502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浙江尤尼克管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3-30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温乐民初字第1056-2号 | 原告 | 原告: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尤尼克管业有限公司 | 12411167 | 准许原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96267元,减半收取48133.50元,由原告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11-13 |
10 | 其他 | (2014)温乐行初字第129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乐清市市政园林局 | 10000 | 责令被告乐清市市政园林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乐清市市政园林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1-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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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82民诉前调267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L某某,温州万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浙03民终2603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3 | 合同纠纷 | (2022)浙0382民初721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村民委员会,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H某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3-03-29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浙0382民初1054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浙江科骏建设有限公司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2-12-20 | |
5 | 合同纠纷 | (2022)浙0382民初721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村民委员会,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H某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6 | 合同纠纷 | (2022)浙03民终1792号 | 被上诉人 | -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7 | 合同纠纷 | (2021)浙0382民初309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村民委员会,H某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大荆镇人民政府,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7-23 | |
8 | 合同纠纷 | (2021)浙0382民初309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村民委员会,大荆镇大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H某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大荆镇人民政府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5-06 | |
9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浙0382民初53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0-06-17 |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382民初79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乐清市大荆镇横浦村村民委员会,H某某,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有限公司,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大荆镇大横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