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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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现查明杭州新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第十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杭州新胜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农业银行余杭支行(帐号:0***0000059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2月1日。 ...更多 | 1000 |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3-02-01 | 余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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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杭余商初字第3233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正源化纤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余杭新胜装饰布艺有限公司 | 87120 | 准许原告杭州正源化纤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78元,减半收取989元,由原告杭州正源化纤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