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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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粤1704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阳江市水务局 | 10000 | 一、撤销被告阳江市水务局于2018年9月4日作出的阳水函〔2018〕188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函》;
二、责令被告阳江市水务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对Z某某、Z某某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三、驳回原告Z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Z某某共同负担25元,被告阳江市水务局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7 |
2 | 合同纠纷 | (2015)阳城法执异字第5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阳江市水务局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5-05-25 |
3 | 合同纠纷 | (2014)阳城法执异字第1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阳江市水务局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4-09-23 |
4 | 其他 | (2014)阳城法执异字第1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阳江市水务局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4-09-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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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704行初289号 | 被告 | 原告: 阳江市阳东漠江水务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水务局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