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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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青2224执27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12-25 |
2 | 追偿权纠纷 | (2019)内0602民初2804号 | 被告 | 原告: 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锦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新伟,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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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2023)内0627民初1451号 | 被告 | 原告: 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B某某,内蒙古精功恒信物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锦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 2023-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