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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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0811民初329号 | 原告 | 原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2485737.57 | 一、被告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646620.57元、违约金839117元。
二、驳回原告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708元,原告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342元,被告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03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0811执保139号 | 其他 | - | -- | 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 2021-03-2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内04民辖终8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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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08民终4247号 | 其他 | -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1-30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0811民初4639号 | 原告 | 原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孙秀峰卜雪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1-22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豫0811民初4639号 | 原告 | 原告: 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