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所属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个人所得税未进行申报 | 限你(单位)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 -- |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2024-01-08 | 蓬江税一分局限改〔2023〕12797号 | |
2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 ...更多 | 罚款肆万元整(¥40,000)。 | 40000 |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 2022-09-19 | 海建罚决〔2022〕193号 | |
3 | 建设单位未有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流于形式、项目管理制度混乱等问题未有及时发现提出。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021-10-12 | -- | |
4 | 检查组发现,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资料弄虚作假,员工三天内完成55小时的三级教育,且所有员工培训内容一模一样,毫无针对性;项目管理制度混乱,动火作业可由值班人员审批,缺乏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依据是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制度流于形式;塔吊运行记录不真实,塔吊一机一档资料出现非本项目和本单位的情况等。 ...更多 | 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 --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9-30 | --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302060 | (2024)粤0307执8372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粤建许穗准﹝2024﹞4803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换领证书 | 2024-04-12 | 2028-12-15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12202209300497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经营范围 | 1993-11-15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12202207150355 | 通知书 | 名称变更,章程备案 | 1993-11-15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黄埔排字﹝2024﹞17号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 | 排放建筑废弃物 | 2024-03-13 | 2025-03-12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5 | 12202210180036 | 通知书 | 经营范围,章程备案 | 1993-11-15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穗埔民防易﹝2023﹞4号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意见书 |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中心(首期)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意见书 | 2023-03-27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 |
7 | 穗埔水排证许准﹝2023﹞12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中心首期(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凰三路8号)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3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止。 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九龙一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 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更多 | 2023-02-28 | 2028-02-27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
8 | 穗埔民防费﹝2023﹞5号 | 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中心(首期)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 2023-03-14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 |
9 | 穗开审批排水﹝2023﹞56号 |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2023-05-31 | 2028-05-30 |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梯粤A50016572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 | 2023-08-02 | 2099-12-31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粤01民终20862号 | 上诉人 | - | 2911719.79 | 一、维持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1)粤0191民初1097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1)粤0191民初1097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1)粤0191民初1097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支付2911719.79元,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5206.5元,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负担122906.5元,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56元,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负担20444元。鉴定费448161.56元,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负担302575元,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负担145586.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2491元,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负担121889元,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301元,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负担1030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1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民初31462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新利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80049 | 准许原告佛山市新利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因撤诉减半收取受理费69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119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新利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佛山市新利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多交的80049元受理费可向本院申请退回。 ...更多 | 2023-01-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19430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光环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佛山市光环家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305.5元,由原告佛山市光环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2-1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4执保4487号 | 被申请人 | - | -- |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存款********.59元,或者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2-02 |
5 | 其他 | (2021)粤1971民初36217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68123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P某某工程款68123元及逾期付款之利息(利息以6812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9月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P某某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11.45元、财产保全费704.58元,合计2216.03元(已由原告P某某预交)。其中,原告P某某负担50元,被告L某某、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166.03元,被告L某某、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2166.03元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P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9 |
6 | -- | (2021)粤1971民初3621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L某某 | 485428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工程款485428元及逾期付款之利息(利息以485428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9月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8617.24元,财产保全费2959.08元,均已由原告L某某预交;反诉案件受理费269.38元,已由被告L某某预交。以上合计11845.70元。其中,原告L某某负担245.70元,被告L某某、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1600元,被告L某某、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11600元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9 |
7 | 合同纠纷 | (2022)粤1971民初516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本案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40.67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原告L某某承担。原告L某某多预交的受理费1040.6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22-04-21 |
8 | 合同纠纷 | (2021)粤01民终2012号 | 上诉人 | - | 435600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588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经济合作社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83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834元,均由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经济合作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6 |
9 | -- | (2019)粤0191民初2774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竹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中经济合作社 被告: 广州嘉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一、确认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竹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中经济合作社与被告广州嘉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人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1日和1999年8月5日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书》中关于租赁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39年7月31日止的约定无效。
二、被告广州嘉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顺大道以南、新安路以西、新庄二路以北总面积27722平方米的土地四至坐标为:[(1)X=36854.711,Y=67488.943;(2)X=36822.239;Y=67624.885;(3)X=36668.248,Y=67422.889;(4)X=36632.047;Y=67556.924]及地上建筑物交还给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竹经济合作社;第三人广州丰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有协助返还义务。
三、被告广州嘉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顺大道以南、广州洋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东、新庄二路以北总面积7900平方米的土地[(1)X=36864.060,Y=67449.807;(2)X=36854.711,Y=67488.943;(3)X=36678.736,Y=67384.059;(4)X=3668.248,Y=67422.889]及地上建筑物交还给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中经济合作社;第三人广州丰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有协助返还义务。
四、驳回原告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竹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中经济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8102元,由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竹经济合作社负担664元,由原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甘中经济合作社负担189元,由被告广州嘉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9724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08 |
10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民终23078号 | 第三人 | - | 3972000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1168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小东经济合作社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85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576元,均由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小东经济合作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3-12-29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X某某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X某某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3-31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2-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0112民初2113号 | 被告 | 原告: 新塘镇中联土石方工程部(经营者:罗悦荣) 被告: 广州鼎创城改投资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东中鼎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2 | -- | (2024)粤0112民诉前调4302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庄社区横坑经济合作社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卜威工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3 | -- | (2024)粤0112民诉前调4302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4 | -- | (2024)粤01民特712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文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5 | -- | (2023)粤0112民初22225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盛景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6 | -- | (2023)粤0112民初22225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盛景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7 | -- | (2023)粤0112民初198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
8 | -- | (2023)粤0112民初198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
9 | -- | (2023)粤0112民初198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12-25 | |
10 | -- | (2023)粤0112民初198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门市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