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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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4月2日,我单位根据群众投诉相关线索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路东段建设的建业花溪小镇项目A1#、A2#、A3#、A7#、A8#、A15#楼合计共6栋楼,存在以下问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329085元) | 329085 | 鹤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1-07-08 | 〔2021〕43号 | |
2 | 2021年4月2日,我单位根据群众投诉相关线索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路东段建设的建业花溪小镇项目A1#、A2#、A3#、A7#、A8#、A15#楼合计共6栋楼,存在以下问题: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更多 | 对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万柒仟柒佰肆拾元整(¥77740元);对项目主管人员于涛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887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常高鑫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887元)。 ...更多 | 3887 | 鹤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1-07-08 | 〔2021〕44号 | |
3 | 未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罚款 | -- |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12-09 | 鹤人社监察罚决字〔2020〕第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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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豫0611执979号 | 2024-03-26 | (2023)豫0611民初3151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豫0611执328号 | 2024-01-19 | (2023)豫0611民初2913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豫0611执17号 | 2024-01-02 | (2023)豫0611民初2397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611执2982号 | 2023-11-07 | (2023)豫0611民初3960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611执2276号 | 2023-08-23 | (2023)豫0611民初3260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105执8745号 | 2023-06-01 | (2023)豫0105民初9542号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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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0000 | (2024)豫0611执1459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2 | 30000 | (2024)豫0611执987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3 | 200000 | (2024)豫0611执979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4 | 23700 | (2024)豫0603执236号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5 | 230858 | (2024)豫0611执328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6 | 300000 | (2024)豫0611执17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7 | 2890000 | (2024)豫0611执19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8 | 163800 | (2024)豫0611执18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9 | 68244 | (2023)豫0611执3188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10 | 111335 | (2023)豫0611执2982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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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4民初2699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 2023-11-07 |
2 | -- | (2023)豫0611民初437号 | 被告 | 原告: 武陟县利鑫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203715.27 | 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武陟县利鑫木业有限公司支付汇票款200000元及利息3715.2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56元,减半收取2178元,保全费1520元,共计3698元,由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698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2 |
3 | -- | (2023)豫0611财保14号 | 被申请人 | - | 1616114.17 | 冻结被申请人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16114.17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期限为1年。
申请人申请续行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案件受理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1-06 |
4 | -- | (2023)豫0611财保11号 | 被申请人 | - | 203715.27 | 冻结被申请人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3715.27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期限为1年。
申请人申请续行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案件受理费1520元,暂由申请人武陟县利鑫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1-06 |
5 | 票据纠纷 | (2022)豫0611民初3868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中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809473.3 | 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中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汇票金额800000元及逾期利息9473.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95元,减半收取5948元,由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12 |
6 | 票据纠纷 | (2022)豫0611民初2500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珉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市融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河南珉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河南珉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7-12 |
7 | 票据纠纷 | (2022)豫0611民初196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木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市红运砼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上海木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上海木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166元,减半收取1083元,由原告上海木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6-29 |
8 | 合同纠纷 | (2022)豫0611民初1795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腾扬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212974.9 | 一、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腾扬广告有限公司合同款项212974.9元及利息(以212974.9元为基数,从2022年5月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本息还清之日止);
二、原告河南腾扬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开具第一判项对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94元,减半收取224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7 |
9 | 其他 | (2021)豫0611执23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10-26 |
10 | 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1112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 800元,由北京兴广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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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沪0104民初2699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2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沪0104民初2699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3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沪0104民初2699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4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沪0104民初2699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5 | 广告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鹤壁市扬帆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6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2023)豫0611民初2979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致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7-31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豫0611民初2913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7-27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豫0611民初3260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礼之宝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豫0611民初2289号 | 被告 | 原告: 淇县振宇前小生活超市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 |
10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豫0611民初1360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豫北舞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鹤壁建业绿色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23-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