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在对患者张玉静的诊治过程中发生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 警告 | --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04-24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J009号 | |
2 | 经查,2023年6月1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位于滦南县中大街25号的滦南县医院采购的大葱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检测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NoAAD607001AAF60H0573的检验报告,经检测抽检的大葱所检项目中噻虫嗪mg/kg,标准指标为≤0.3,实测值0.80,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28日,我局收到该批次大葱的检验报告后,于2023年6月29日将检验结果送达至滦南县医院,签收人陈英武,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的大葱。同时,已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224MA096UG79G)、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备案卡编号TD3130224001020095)及相关票据。经调查,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大葱是2023年6月1日从滦南县果蔬批发市场鲁振军处购进的,共采购了25公斤,每公斤4元购进的,采购费用共计100元,货值100元。抽检抽取了2.1公斤,买样费用是每公斤4元收取的,收取买样费8.4元,与抽检同批次大葱食堂做菜全部使用了,食堂人员在食堂吃饭免费,无法计算收入。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经追溯调查,2023年8月7日滦南县鲁振军羊肉店经营者鲁振军就向滦南县医院提供抽检不合格批次大葱一事接受了调查。鲁振军承认滦南县医院使用的大葱是2023年6月1日从其店内采购的,当日滦南县医院共从其店内采购大葱25公斤,每公斤4元。对滦南县鲁振军羊肉店我局已另案处理。我局认为当事人行为属于采购和使用噻虫嗪超标的大葱的行为。 ...更多 | 扣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 | 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9-08 | 滦南市监处罚〔2023〕448号 | |
3 | -- | 警告,罚款4500元 | 4500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9-07-11 | 唐卫医罚决字〔2019〕第JZ00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0)鄂1303民初2837号 | 原告 | 原告: 滦南县医院 被告: 湖北启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774000 | 一、被告湖北启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滦南县医院的购车款77.4万元、鉴定费51000元,合计825000元;原告滦南县医院同时退还被告湖北启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福特V348长高客运监护型救护车(冀B1××××发动机号KCP71121、冀B1××××发动机号KCP71121、冀B1××××发动机号KCP71571)三辆;
二、驳回原告滦南县医院的其他请求。
案件受理费25376元,由被告湖北启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负担12050元、原告滦南县医院负担133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9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冀02民终7312号 | 上诉人 | - | 30000 | 一、撤销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2019)冀0224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退还上诉人滦南县医院 ...更多 | 2020-12-25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冀0224民初118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26451.91 | 一、被告滦南县医院赔偿原告W某某经济损失26451.91元(37788.44元*70%)。判决生效即履行;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50元,被告滦南县医院负担500元。判决生效即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4 | 劳动争议 | (2020)冀02民特6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滦南县医院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滦南县医院负担 | 2020-03-12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冀0224民初33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1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66320 | 准许Z某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1458元,减半收取计729元,由原告Z某某1负担 ...更多 | 2019-12-18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冀0224民初1879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382667 | 准许原告P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040元,减半收取计3520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8-09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冀0224民初332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16840 | 一、被告滦南县医院给付原告P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2920元。判决生效即履行;
二、原告P某某给付被告滦南县医院医疗费3920元。判决生效即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滦南县医院负担。判决生效即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22 |
8 | 其他 | (2016)冀02执50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滦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倴民初字第267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5-27 |
9 | 其他 | (2016)冀02执50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滦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倴民初字第267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5-25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倴民重字第3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673692.2 | 一、被告滦南县医院赔偿原告C某某医疗费249009元、有效交通费5000元、复印费300元、××装具辅助费1929元、误工费75600元(506天*150元)、陪床费2600元(2000元/30天*39天)、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780元(39天*20元)、××赔偿金116505元(9102*20*64%)、医疗事故鉴定费3200元,合计454923元的20%即90984.6元,另赔偿原告C某某精神抚慰金20000元,被告滦南县医院实际赔偿原告C某某110984.6元,本判决生效即履行;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20元,由被告负担,判决生效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2-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滦南县医院、滦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5-09-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3)冀0224民初435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2 | -- | (2023)冀0224民初435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3 | 合同纠纷 | (2021)冀0224民初1874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科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1-11-09 | |
4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冀02民终6033号 | 上诉人 | -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8 | |
5 | 合同纠纷 | (2021)冀0224民初1874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科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8-31 | |
6 | 合同纠纷 | (2021)冀0224民初1874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科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7-29 | |
7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冀0224民初35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5-20 | |
8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19)冀0224民初118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滦南县医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0-09-02 | |
9 | 劳动争议 | (2020)冀0224民初277号 | 原告 | 原告: 滦南县医院 被告: W某某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0-04-10 | |
10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滦南县医院 被告: W某某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