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11669274 | (2024)鄂0504执53号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1)鄂0504执15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01 |
2 | 合同纠纷 | (2018)鄂0504民初36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41849.61 | 一、被告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941849.61元(2491849.61元-1550000元),并从2018年7月2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二、被告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被告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工程款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322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25000元,合计为47322元,由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5143元,被告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217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执行文书、拍卖 | 合同纠纷 |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1-06-22 | |
2 | 仲裁文书 | 合同争议 |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非法院单位 | 2021-01-12 | |
3 | 仲裁文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非法院单位 | 2020-07-10 | |
4 | 裁判文书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鄂0504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葛洲坝宜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鄂0504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葛洲坝宜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2-09-01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上诉人 | - |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21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上诉人 | - |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6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Z某某 被告: 湖北沛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湖北盛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葛洲坝宜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2021-12-01 | |
7 | 其他 | (2021)粤0305民初2234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6-08 | |
8 | 其他 | (2021)粤0305民初2234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