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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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渝0117行初11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重庆市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8-24 |
2 | 其他 | (2017)渝0117民初29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美娟金属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重庆美娟金属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06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4)合法民初字第0744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 14880 | 驳回原告L某某农业承包经营户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6元,由原告L某某农业承包经营户负担。(已纳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72元,递交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本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5-01-06 |
4 | 用益物权纠纷 | (2014)合法民初字第06493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 14400 | 准许原告L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由原告L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负担(已纳清)。 ...更多 | 2014-11-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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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 (2021)渝0112民初1582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喻家村村民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5-12 | |
2 | 合伙协议纠纷 | (2017)渝0117民初29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美娟金属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人民政府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