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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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行审水保字﹝2023﹞24号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 | 2023-09-20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080801240948968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批准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 2024-03-28 | 2074-03-28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080220528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 | 2022-11-07 | 2025-11-07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金行审水保字﹝2022﹞11号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 | 2022-03-31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5 | 地字第370828202300017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2023-03-15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6 | 37082820200628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金乡县民兵训练基地(射击馆) | 2020-06-28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7 | 080801010888588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县级权限)批准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县级权限) | 2024-04-25 | 2074-04-25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8 | 08010171274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关于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业务 | 2019-09-16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9 | 08010178257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关于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业务 | 2020-06-28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0 | 08010177717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关于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业务 | 2020-05-29 | 2099-12-31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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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828民初1268号 | 被告 | 原告: 济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4925529.78 | 一、被告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925529.78元及利息(以10916327.8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以4009201.94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济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64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3648元,由被告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0144元,由原告济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5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0-19 |
2 | 合同纠纷 | (2023)鲁0828财保166号 | 被申请人 | - | 200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金乡县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或查封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冻结或查封期间不得支取、转移等,不得再设置其他权利,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不申请或者逾期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济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10 |
3 | 合同纠纷 | (2022)鲁0828财保437号 | 被申请人 | - | -- | 冻结被申请人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金乡县支行账户1548********、莱商银行济宁金乡支行账户8030********及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账户3710********内的银行存款共计2383959.31元,冻结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支付、转移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青岛神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11-08 |
4 | 其他 | (2022)鲁0828财保368号 | 被申请人 | - | 73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30万元,冻结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支付、转移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济宁市鲁西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8-22 |
5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2)鲁0828民初392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周长乐 | 3000000 | 一、被告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30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6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周长乐对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北京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计154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20400元,由被告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周长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4-24 |
6 | 其他 | (2021)鲁0828财保501号 | 被申请人 | - | 3449326.45 | 冻结被申请人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金乡县支行账户1608××××2597内的存款3449326.4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支付、转移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天韵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11-20 |
7 | 合同纠纷 | (2021)鲁0828民初2541号 | 被告 | 原告: 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406787.26 | 一、被告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03393.63元及以703393.63元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被告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项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80元,减半收取计5990元,保全费4610元,合计10600元,由原告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96元,被告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3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6 |
8 | 其他 | (2021)鲁08执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鲁08执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1-02-02 |
9 | 合同纠纷 | (2021)鲁0828财保100号 | 被申请人 | - | 1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50万元或者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冻结期间不得支取、转移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欧普科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1-29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828财保62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山东三禾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诉前保全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1-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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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鲁08民终6219号 | 被上诉人 |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邹城市拓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4 | 合伙协议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22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航鑫泰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中航鑫泰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中航鑫建设工程泰州有限公司,金乡县鑫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省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县永盛置业有限公司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2-04-2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828民初392号 | 被告 | 原告: 京享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扬子空气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2-03-16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圣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县高河街道办事处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2-02-22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鲁0828民初170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圣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街道高河办事处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2-02-22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圣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2-01-27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济宁皓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朝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美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