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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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0104民初42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德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75103 | 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德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5103元,并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3元,由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