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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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晋0212民初372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大某 被告: 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 -- | 准许原告大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670元,减半收取计1335元(已预交),由原告大某负担 ...更多 | 2022-09-28 |
2 | 合同纠纷 | (2022)晋0212民初373号 | 被告 | 原告: 大某 被告: 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晋0212民初372号案件审理 | 2022-09-09 |
3 | 其他 | (2017)晋0212民初29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 100000 | 准许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1-30 |
4 | 其他 | (2017)晋0212民初29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 100000 | 准许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W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1-30 |
5 | 其他 | (2015)新执字第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同民终字第627号民
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一经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4-02 |
6 | 其他 | (2014)同民终字第627号 | 上诉人 | - | 635063 | 一、维持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2014)新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的第三项,即"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2014)新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二项,即"被告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二原告人民币244255元""被告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二原告人民币97702元";
三、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Y某某、X某某人民币146553元;
四、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Y某某、X某某人民币146553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Y某某、X某某负担9140元,由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负担3230元,由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人民政府负担32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207元,由上诉人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负担3093元,由上诉人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人民政府负担3093元,由Y某某、X某某负担10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12-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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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晋0212民初29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 | 2017-10-17 | |
2 | 生命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