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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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4-04-29 | 〔2023〕黔0181执恢30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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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0181执恢305号 | 2023-11-02 | (2023)黔01民终572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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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850 | (2024)黔0181执2839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4-03-21 |
2 | 420276 | (2024)黔0181执2603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4-03-13 |
3 | 275000 | (2024)黔0181执1394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4-01-23 |
4 | 121453 | (2023)黔0181执6010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3-10-24 |
5 | 51827 | (2023)黔0181执6011号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3-10-24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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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准予许可 | 2022-10-12 | 2099-12-31 | 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91520900337297639X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15-04-14 | 2065-04-13 | 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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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民终9414号 | 上诉人 | - | 105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用1053元,由上诉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17 |
2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81民初2063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立诚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1253614.06 | 被告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立诚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53614.06元及利息(利息以1253614.06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55元(已减半),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6 |
3 | 其他 | (2021)黔0181民初3534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龍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52440 | 准许原告贵州龍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11元,予以免交 ...更多 | 2021-05-06 |
4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319号 | 被申请人 | - | 432244.41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32244.41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2681元由申请人重庆市华式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29 |
5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286号 | 被申请人 | - | 740434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40434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4222元由申请人贵州龍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13 |
6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287号 | 被申请人 | - | 738824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38824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4212元由申请人重庆久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13 |
7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288号 | 被申请人 | - | 400767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767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2524元由申请人重庆久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13 |
8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285号 | 被申请人 | - | 399987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99987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贵州龍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13 |
9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267号 | 被申请人 | - | 485332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85332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2947元由申请人贵州龍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4-13 |
10 | 其他 | (2021)黔0181财保133号 | 被申请人 | - | 1434338.26 | 冻结被申请人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34338.26元或对其等额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成都立诚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2-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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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黔0181民初3600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关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2024)黔01民终546号 | 上诉人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3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黔01民终9477号 | 上诉人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4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黔01民终7284号 | 上诉人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5 | |
5 | 合同纠纷 | (2023)黔0181民初4696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谷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黔0181民初8234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2-12-30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黔0181民初8234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锦天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2-11-22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黔0181民初850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华式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9 |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 (2021)黔0181民特1749号 | 申请人 | -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1-12-28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黔0181民初5763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墨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