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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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皖1821执12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皖1821执12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5-09 |
2 | 其他 | (2018)皖01破申51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安徽省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更多 | 2018-09-30 |
3 | 合同纠纷 | (2018)皖18民终1113号 | 被上诉人 | - | 5742286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996元,由上诉人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负担16796元;由上诉人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5200元(本诉部分9200元,反诉部分26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8-27 |
4 | 其他 | (2017)皖1821民初1886号 | 被告 | 被告: 安徽省丰汇贸易有限公司 | 821821 | 一、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74310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该损失自2017年9月27日起以本金743108元按照年利率4.3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工程保证金7871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该损失自2016年2月15日起以本金78713元按照年利率4.3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安徽省丰汇贸易有限公司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5996元、本诉案件保全费5000元,合计3099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省振帆装饰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安徽省丰汇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099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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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皖1802民初2073号 | 其他 | -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2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 被告: 郎溪县盛元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丰汇贸易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郎溪县人民法院 | 2018-11-27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皖18民终1113号 | 被上诉人 | -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4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7)皖1821民初1886号 | 被告 | 被告: 安徽省丰汇贸易有限公司 | 郎溪县人民法院 | 2018-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