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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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审合格书中未注明装配式建筑 | 将施工许可证情况函送至青山区行政审批局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8万元罚款;罚款金额(万元):8 | 80000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2021-10-21 | -- | |
3 | 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滨公司”)由武汉风尚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5%)、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和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5%)共同投资于2020年6月17日成立,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同日核发侨滨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侨滨公司在取得工商注册后,未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办理备案,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局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级资质备案申请,为此,侨滨公司至今未取得资质证书。侨滨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青山滨江东片15、17、18街坊项目地块(编号:P(2020)0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更多 | 处8万元罚款 | 80000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2021-10-20 | (武)房罚决字〔2021〕第004号 | |
4 | 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滨公司”)由武汉风尚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5%)、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和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5%)共同投资于2020年6月17日成立,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同日核发侨滨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侨滨公司在取得工商注册后,未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办理备案,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局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级资质备案申请,为此,侨滨公司至今未取得资质证书。侨滨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青山滨江东片15、17、18街坊项目地块(编号:P(2020)0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更多 | 处8万元罚款 | 80000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2021-10-20 | 武房罚决字〔2021〕第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