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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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自规﹝夏﹞地﹝2023﹞039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保利海上五月花配建地下停车场项目 | 2023-04-21 | 2025-04-21 | 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420101737534170 | -- | 税务登记 | -- | 2099-12-31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3 | 东新国税 许准 〔2016〕 50665 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16-10-25 | 2099-12-31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4 | 12420098000001954855 | -- | <长文本> | -- | 2099-12-31 | 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 | |
5 | 12420098000002595992 | -- | <长文本> | -- | 2099-12-31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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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鄂0115民初715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保利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5518.5 | 一、武汉保利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345518.50元;二、武汉保利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345518.5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三、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180元,减半收取3590元,由L某某负担190元,武汉保利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3 |
2 | 其他 | (2022)鄂11执165号 | 申请人 | - | -- | 黄冈仲裁委员会〔2022〕黄仲裁字第026号裁决由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12-13 |
3 | 合同纠纷 | (2022)鄂1102民初379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C某某,C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909.29 | 一、被告C某某、C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借款本金52909.29元及利息、罚息(截止2021年12月30日利息、罚息共计6635.77元,之后利息以52909.29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0日起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C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三、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对位于黄州区××路××号××号××幢××单元××层××号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93元,减半收取696.5元,由被告C某某、C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05 |
4 | 合同纠纷 | (2022)鄂11民终1599号 | 上诉人 | - | 17868475.92 | 一、维持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2021)鄂1102民初379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M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借款本金279447.35元及截止2021年12月6日的利息1309.99元,并支付后期利息(以279447.35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21年12月7日算至偿清之日止);M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付律师费3000元。二、撤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2021)鄂1102民初379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即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原黄冈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财产17584718.58元的范围内对M某某、C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其他诉讼请求。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对M某某、C某某所购买的位于黄冈市黄州区××路××号××号××栋××单元××层××号房屋拍卖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M某某、C某某应履行的上述第一、二项义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5781元,由M某某、C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781元,由M某某、C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0-25 |
5 | 合同纠纷 | (2022)鄂1102民初76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Z某某,C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承担 ...更多 | 2022-04-14 |
6 | 合同纠纷 | (2022)鄂1102民初76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C某某,Y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1 | 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的起诉。
诉讼费用331元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08 |
7 | 合同纠纷 | (2021)鄂1102民初37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C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17728468.37 | 一、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借款本金111011.47元及截止2021年9月2日的利息29738.32元,并支付后期利息(以111011.47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21年9月2日算至偿清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付律师费3000元;
三、被告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原黄冈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财产17584718.58元的范围内对被告Z某某、C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95元,由被告Z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5 |
8 | 合同纠纷 | (2021)鄂1102民初37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C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18102599.48 | 一、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借款本金407040.93元及截止2021年9月2日的利息107839.97元,并支付后期利息(以407040.9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21年9月2日算至偿清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付律师费3000元;
三、被告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原黄冈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财产17584718.58元的范围内对被告Z某某、C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78元,由被告Z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5 |
9 | 合同纠纷 | (2021)鄂1102民初379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被告: M某某,C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868475.92 | 一、被告M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借款本金279447.35元及截止2021年12月6日的利息1309.99元,并支付后期利息(以279447.35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21年12月7日算至偿清之日止);
二、被告M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付律师费3000元;
三、被告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原黄冈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财产17584718.58元的范围内对被告M某某、C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81元,由被告M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24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鄂1102执126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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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S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拉萨锐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信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4-26 | |
2 | 送达公告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S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西藏信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拉萨锐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4-26 | |
3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C某某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4 | 送达公告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S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拉萨锐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信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9-30 | |
5 | 送达公告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S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西藏信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拉萨锐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9-30 | |
6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D某某、D某某、Y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7-0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D某某、W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17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 | H某某、H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7 | |
9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H某某、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5 | |
10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H某某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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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鄂0102民初833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2 | -- | (2023)鄂0117民初724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3 | -- | (2023)鄂0117民初724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4 | -- | (2023)鄂0117民初724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5 | -- | (2023)鄂0117民初724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6 | -- | (2023)鄂0117民初724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7 | -- | (2023)鄂0117民初724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普利策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滨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航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8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2)鄂0192民初17046号 | 第三人 | 原告: 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9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鄂0192知民初459号 | 被告 | 原告: 大连弘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10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2)鄂0192民初17046号 | 第三人 | 原告: 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