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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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批先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细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建设项目未停止建设的,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3%的罚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柒仟捌佰肆拾壹元整。 ...更多 | 17841 |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 2021-05-18 | 城环罚〔2021〕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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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赣1021执211号 | 2024-01-19 | (2023)赣1021民初1959号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1021执1637号 | 2023-10-07 | 城劳人调字(2023)85号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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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0814 | (2024)赣1021执211号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