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赣10民辖终7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9-1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1022民初846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豪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鑫泰再生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淄博泽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 被告泰宁县鑫泰再生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被告淄博泽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处理。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0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1022民初72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豪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鑫泰再生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淄博泽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江西豪丰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5-24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闽0481民初3411号 | 申请人 | - | 480000 |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晋江市家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晋江市家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财产,或扣留、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及其他收入,保全价值以48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2920元,由申请人泰宁县鑫泰再生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承担(预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闽0481民初3411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鑫泰再生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被告: 晋江市家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晋江市家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1-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