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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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06 |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21-12-02 |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10-13 |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21-12-02 |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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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鄂06民终2039号 | 被告 | - | 2444662 | 一、撤销宜城市人民法院(2018)鄂0684民初133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宜城市人民法院(2018)鄂0684民初133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货款1222331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从2018年2月1日起至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由被告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宜城市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所欠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款范围承担清偿责任”为“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W某某支付货款1222331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从2018年2月1日起至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宜城市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所欠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款范围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50元,由中太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6550元,由中太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09 |
2 | 其他 | (2018)鄂0684民初238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W某某 被告: 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城市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Y某某、W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18-09-0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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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太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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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上诉人 | -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