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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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7195184 | (2024)津0116执580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04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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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新0104执3619号 | 申请人 | - | 1104499.09 |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1004900.45元(含执行费12326元)。
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9598.64元(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27日)。
三、被执行人承担因强制执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四、如款额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依法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新0109民初355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421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本案受理费10221元(已减半收取5110.5元),因原告提出减少诉讼标的及申请撤诉,应收受理费50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其余受理费5085.5元退还原告 ...更多 | 2020-11-18 |
3 | 合同纠纷 | (2020)新7101民初3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 | 105873.17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运费89784元;
二、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利息损失16089.17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27.16元,减半收取1363.58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54.85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1208.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更多 | 2020-07-24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新0109财保187号 | 被申请人 | - | 6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Z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塔城168团支行账号为×××账户内存款200000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油城支行账号为×××账号内存款400000元。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W某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7-16 |
5 | 合同纠纷 | (2020)新7101民初441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中油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9943 | 准许原告新疆中油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48.58元,减半收取计524.29元,由被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12 |
6 | 其他 | (2018)新0109执62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可处置财产时将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适宜处置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24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新0104民初3654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18392.84 | 一、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退还预付油款936542元;
二、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42901元;
三、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退还预付油款936542元为本金按年利率4.75%支付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预付油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以上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款项合计979443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逾期给付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争议标的为1089276.39元,核定给付金额为979443元,占争议标的额的89.92%,案件受理费14603.4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89.92%即13131.45元,由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1472.04元。被告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可连同本案案款一并给付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3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新0104民初3654号 | 申请人 | - | 1081738.53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81738.53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2-12 |
9 | 其他 | (2017)新2901民初2590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浙诚建材有限公司 | 166550 | 准许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631元,减半收取1816元,由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8-0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新01民初236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蒋立华,山东中创钢构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本案诉讼中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变更诉讼请求标的为1万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新疆万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5-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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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9-12-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新疆中通华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9-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