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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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豫0523民初480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500000 | 被告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上附作物补偿款5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0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0523民初27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图安(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汤阴分公司,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中图安(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679元,减半收取计6839.5元,由中图安(北京)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09 |
3 | 其他 | (2021)豫05民终246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5元,由上诉人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6-25 |
4 | 其他 | (2021)豫0523民初233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63000 | 一、限被告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0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期间的土地流转费63000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5元,减半收取687.5元,由被告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12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豫0523民初183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616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340元,减半收取计67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9-10 |
6 | 合同纠纷 | (2019)豫0523民初3737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1651556 | 驳回原告河南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河南路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9664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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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523民初233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广凌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汤阴县人民法院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