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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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1521民初201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2-02 |
2 | 合同纠纷 | (2021)川1521民初194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M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1-18 |
3 | 所有权纠纷 | (2021)川1521民初9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H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08 |
4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6685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准予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 2020-12-30 |
5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6271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2-14 |
6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5622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H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1-23 |
7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2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3278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2572元及生活垃圾外运费160元,共计2732元;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54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9 |
8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0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3521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2724元及生活垃圾外运费210元,共计2934元;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宜宾金佳
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58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9 |
9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3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O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0-28 |
10 | 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5413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Y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0-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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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1)川15民终185号 | 被上诉人 | - |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2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3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O某某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0-16 | |
3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2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0-16 | |
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799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0-16 | |
5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0)川1521民初3800号 | 原告 | 原告: 宜宾金佳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