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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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苏01民终9520号 | 上诉人 | - | 6143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943元,由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1-30 |
2 | 合同纠纷 | (2017)苏0113民初994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565040.34 | 一、被告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565040.34元及违约金(以565040.34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43元,减半收取计4971.5,由原告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6.5元,被告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负担472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3民初205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X某某,C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24000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743元(原告Y某某应返还被告X某某、C某某10000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将上述赔偿款中的10000元直接支付被告X某某、C某某;另743元支付给原告Y某某)。
二、被告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466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鉴定费2770元,合计2970元,由原告Y某某法定代理人Y某某、C某某负担445.5元,被告X某某、C某某负担445.5元,被告栖霞公路站负担2079元(此款原告Y某某已预交,被告X某某、C某某、栖霞公路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0-12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民申190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X某某、S某某、L某某撤回再审申请 | 2016-06-01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宁少民终字第133号 | 上诉人 | - | 24000 | 准许上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上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01-05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苏审三民申字第01341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栖霞公路管理站的再审申请 | 2015-12-28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宁民终字第7286号 | 上诉人 | - | 35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95元,由上诉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6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栖龙民初字第38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X某某,C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24000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7695元(原告S某某应返还被告X某某、C某某41555.21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将上述赔偿款扣除直接给付被告X某某、C某某,另原告S某某尚需返还被告X某某、C某某23860.21元);
二、被告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5908元;
三、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鉴定费600元,合计800元,由原告S某某法定代理人X某某负担120元,被告X某某、C某某负担120元,被告栖霞公路站负担560元(此款原告S某某已预交,被告X某某、C某某、栖霞公路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14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宁少民终字第57号 | 上诉人 | - | 2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上诉人X某某、S某某、L某某负担100元、上诉人栖霞公路站负担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7-07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宁民终字第3056号 | 被上诉人 | - | 378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6元,由上诉人人保南京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6-0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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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誉福贸易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18-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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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13民初23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2 | -- | (2024)苏1281民初9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被告: 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3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3民初864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4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3民初864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3-09-01 | |
5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3民初864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3-09-01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124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被告: 南京华孚巴士有限公司,南京博瀚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2-22 | |
7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 (2022)苏0113民初114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2-12-06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13民初3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13民初3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0-04-15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13民初3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栖霞区公路管理站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