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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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4民终581号 | 被告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02 |
2 | 其他 | (2020)赣04民终70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合计4342元,由上诉人L某某承担4076元,上诉人Z某某承担2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5 |
3 | 其他 | (2019)赣0429民初87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Z某某,G某某,Z某某,Z某某,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113424.25 | 一、被告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X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66712.12元;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18356.06元;
三、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20017.05元;
四、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8339.02元;
五、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64元,原告承担753元,被告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承担1506元,Z某某承担753元,G某某承担564元,Z某某承担1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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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赣04民终704号 | 被上诉人 | 被告: Z某某 |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2 |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赣0429民初8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湖口县人民法院 | 2019-10-10 |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赣0429民初87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湖口县人民法院 | 2019-07-24 | |
4 | 一般取回权纠纷 | (2019)赣0429民初8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佳美鼎盛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湖口县人民法院 | 2019-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