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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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3125执恢118号 | 被执行人 | - | -- | 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 2023-10-27 |
2 | -- | (2023)湘31民终109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2022)湘3124民初1565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2211.60元,退回给上诉人汪某3、汪某1、汪某2。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9-24 |
3 | -- | (2023)湘31民辖终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2-20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湘3125民初46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P某某,保靖县伊宏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 驳回原告T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24元,依法减半收取812元,由原告T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08 |
5 | 合同纠纷 | (2022)湘3125民初10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232397.44 | 被告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欠原告P某某工程款232397.44元,并从2002年1月1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挂牌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所欠款项之日。
本案案件受理费4825元依法减半收取计2413元,由被告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3125民初134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道成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 本案按原告重庆道成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12-14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湘3125民初107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2,W某某,Z某某1 被告: 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900231.96 | 一、被告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391405.2元;
二、被告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95702.6元;
三、被告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46776.95元;
四、被告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97851.3元;
五、被告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48925.65元;
六、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赔偿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9570.26元;
七、上述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八、驳回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45元,鉴定费20000元,共计34445元,由被告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3800元,被告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800元;被告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800元,被告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000元,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负担1800元,被告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原告Z某某2、W某某、Z某某1负担4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8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湘3125民初107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2,T某某,Y某某1 被告: 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900231.96 | 一、被告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391405.2元;
二、被告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95702.6元;
三、被告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46776.95元;
四、被告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97851.3元;
五、被告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48925.65元;
六、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赔偿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各项经济损失19570.26元;
七、上述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八、驳回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45元,鉴定费20000元,共计34445元,由被告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3800元,被告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800元;被告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800元,被告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000元,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负担1800元,被告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原告Y某某2、T某某、Y某某1负担4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8 |
9 | 合同纠纷 | (2020)湘3125执29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3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湘31民终1387号 | 被上诉人 | - | 507000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古丈县人民法院(2020)湘3126民初143号民事判决在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案件受理费8870元,退还上诉人H某某。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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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湘3125民初211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保靖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3-05-05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湘3125民初1339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保靖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3-01-11 | |
3 | 其他 | (2022)湘3125民初1339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保靖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4 | 其他 | (2022)湘3125民初1339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保靖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2-12-19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湘3125民初10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2-02-22 | |
6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2)湘3125民初46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P某某,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保靖县伊宏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2-01-24 | |
7 | -- | (2012)湘3125民初134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道成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保靖县公路管理局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1-12-16 | |
8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0)湘3125民初1072号(2020)湘3125民初107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9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0)湘3125民初107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保靖县金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保靖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湘3126民初14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L某某,古丈县分水界鲨鱼溪焦坪通村公路工程建设公司,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古丈县罗依溪李祥水利水电工程队 | 古丈县人民法院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