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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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苏03民终54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293元,由上诉人江苏艾默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18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3民终1021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14元,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21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3民终10214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L某某、Z某某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2-18 |
4 | -- | (2021)苏03民终991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40元,由上诉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11 |
5 | -- | (2021)苏03民终1022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Z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24元,由Z某某负担;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19元,由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1-25 |
6 | -- | (2021)苏03民终936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5元,由上诉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1-25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391民初3103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Z某某 | 343487.76 | 一、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次性支付租金人民币125761.88元(由6号门面房租金人民币44609元与11号门面房租金人民币30170.88元及50982元组成)以及利息、违约金(该两项费用具体计算方式为:(一)6号门面房部分:1、对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以人民币44609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11月3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1)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11月6日;(2)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7月2日;(3)以人民币1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9年7月3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2020年4月26日;(4)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4月26日;(二)11号门面房部分:1、对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分段计算如下:(1)以人民币15085.44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7年12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以人民币15085.44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6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对于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1)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坐落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贺步行街a楼3层6号门面房腾空并返还给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次性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照年租金标准人民币25491元/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
四、驳回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75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人民币150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人民币41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08 |
8 | 合同纠纷 | (2020)苏0391民初3111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L某某,Z某某 | 187555 | 一、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L某某、Z某某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
二、被告L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次性支付租金人民币95591元以及利息、逾期滞纳金(该两项费用具体计算方式为:1、对于拖欠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租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逾期滞纳金,以人民币44609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拖欠的租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逾期滞纳金:(1)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1月1日计算至2018年10月28日;(2)以人民币1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8年10月29日计算至2018年12月20日;(3)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9年1月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并按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4)以人民币25491元为本金,按照相应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三、被告L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次性赔偿自合同终止后至交还涉案房屋止所造成的租金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照年租金25491元/年的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
四、驳回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20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人民币2120元,由被告L某某、Z某某负担人民币2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9 |
9 | 合同纠纷 | (2020)苏0391民初3116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M某某 | -- | 驳回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被告M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95元,由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苏0391民初3110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F某某 | -- | 驳回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被告F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0元,由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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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W某某、Z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W某某、Z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W某某、Z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7-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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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苏0303民初4555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Z某某,F某某,W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2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苏0303民初4555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W某某,Z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3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苏0303民初4555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Z某某,W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
4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苏0303民初4555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居民委员会 被告: W某某,Z某某,F某某,F某某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