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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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522民初3845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 -- | 准许Q某某、Z某某、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Q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9-26 |
2 | 劳动争议 | (2016)豫0522民初431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安阳县教育体育局 | 285611.9 | 一、被告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定残前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残后的工伤津贴、定残后护理费共计285611.9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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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