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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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吉0822民初2625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2506200 | 一、解除原告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订立的《吉林通榆新华东A、B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2001。
二、被告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立即给付原告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损失250.62万元。
三、驳回原告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953.00元,由被告吉林安华能源有限公司承担24892.00元,原告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06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25 |
2 | 其他 | (2018)吉0822民初2625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9-03-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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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8)吉0822民初2625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通榆县人民法院 | 2019-03-06 | |
2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18)吉0822民初2625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通榆县人民法院 | 2018-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