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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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鲁1003民初4347号 | 被告 | 原告: 威海市采恒物资经销处 被告: 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45480.09 | 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威海市采恒物资经销处货款45480.0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元,由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起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5 |
2 | 劳动争议 | (2016)鲁1003民初450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 | 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14日,Y某某与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5元,由威海蓝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20 |
3 | 合同纠纷 | (2014)威环商初字第516号 | 被告 | 原告: 威海绿能供热有限公司 被告: 威海昊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355944 | 准许原告威海绿能供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003.5元(系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4-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