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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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241010000002106836 | 河南丰泽扬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许可 | 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公厕卫生清洁;污水清运及处理;河道维护及保洁;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扫、收集及运输;河道护栏、灯箱及建筑雕塑清洁、养护;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管理;环卫设施保洁服务;环保设施营运维护;环保和节能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物业服务;智能物业及社区模式推广与应用;保洁服务及咨询。 ...更多 | 2019-02-12 | 2099-12-31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91410100668856028B |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 | 公司营业执照 | 2007-11-07 | 2099-12-31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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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豫0192民初44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丰泽扬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K某某 | -- | 原告河南丰泽扬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K某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河南丰泽扬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于收到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9-04-03 |
2 | 其他 | (2015)二七民一初字第959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衡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扬帆清扫保洁有限公司 | 54000 | 驳回原告Q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50元、鉴定费1900元,由原告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