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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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单位分别于2012年1月、5月与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328795.2元,未贴印花税328.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税务稽查底稿(一)、(二)等。 ...更多 | -- | -- | 上海市税务稽查五局 | 2013-05-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