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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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0211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19-02-11 | 2099-12-31 | 江阳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 |
2 | 泸江水行审﹝2020﹞34号 | 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 关于江阳区分水岭镇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泸南村片)实施方案的批复 | 初步设计审批 | 2020-09-20 | 2099-12-31 | 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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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川0502执20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3)川0502执2047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1-09 |
2 | 其他 | (2022)川0502执275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X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12-28 |
3 | 其他 | (2019)川0502执2441号 | 其他 | - | -- | -- | 2019-12-31 |
4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19)川0502民初5492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4447722.08 | 一、被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工程款2223861.08元,并以1883747.95元从2018年2月1日起,以340113.05元从2019年9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11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合计16031元,由被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8 |
5 | 合同纠纷 | (2019)川05民终1291号 | 上诉人 | - | 4447722.08 | 一、维持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18)川0502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2223861.08元”;
二、撤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18)川0502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二、上述工程款利息从2018年2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款项全部清结止”、“三、驳回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由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其中1883747.95元从2018年2月1日起计付,340113.05元从2019年9月28日起计付;
四、驳回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0284.5元,由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8114元,由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负担1217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569元,由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10569元,由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负担3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04 |
6 | 合同纠纷 | (2018)川0502民初4441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2393861.08 | 一、被告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2223861.08元;
二、上述工程款利息从2018年2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款项全部清结止;
三、驳回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20284.5元(原告垫付),由原告承担2284.5元、被告承担18000元;评估费用170000元,由原告承担20000元、被告承担150000元(被告已支付50000元)。费用品迭计算后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计算清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9 |
7 | 其他 | (2018)川05行赔终1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18-12-05 |
8 | 其他 | (2018)川0502行赔初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M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S某某、M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09 |
9 | 其他 | (2018)川0502行初4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M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10000 | 确认被告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19日强制拆除原告S某某、M某某砖木结构扩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19 |
10 | 其他 | (2016)川0502行初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09-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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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四川添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2 | 行政补偿 | (2018)川0502行赔初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M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9-19 | |
3 | 行政强制 | (2018)川0502行初4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M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2018-09-19 | |
4 | -- | (2015)江阳行初字第7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L某某,Y某某 被告: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2015-11-05 | |
5 | 合同纠纷 | (2015)江阳民初字第2639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 泸州法院司法公开 | 2015-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