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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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3102行初1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免于收取 | 2023-12-13 |
2 | -- | (2021)云31民初3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H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97510元,依法减免后收取10000元,由原告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更多 | 2022-06-17 |
3 | -- | (2020)云3102民初2171号 | 被告 | 原告: 岩航 被告: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丽市勐卯镇人民政府 | -- | 准许原告岩航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岩航承担 ...更多 | 2021-03-12 |
4 | -- | (2020)最高法民申6276号 | 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0-12-02 |
5 | -- | (2020)云0112执恢33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100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24 |
6 | -- | (2020)云0112执恢33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执字第10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24 |
7 | -- | (2020)云民终563号 | 上诉人 | - | 74598209.54 | 一、撤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31民初127号民事判决;
二、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被告H某某所工程款37299104.77元及利息,利息以37299104.77元为基数,自H某某所起诉之日即2017年11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其中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款项对H某某所承担付款责任;
四、驳回H某某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1678.00元,由H某某所负担150000.00元,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1678.00元。鉴定费350000.00元,由H某某所负担143500.00元,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65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1678.00元,由H某某所负担150000.00元,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自负担1058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08 |
8 | -- | (2020)云31行终3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云南省瑞丽人民法院(2019)云3102行初2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W某某的起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4-03 |
9 | -- | (2017)云31民初12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所 被告: 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5558916.2 | 一、被告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所工程款3777.9458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777.94581万元为基数,自原告H某某所起诉之日即2017年11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其中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第一项款项在其欠付被告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H某某所承担责任。
三、驳回原告H某某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1678.00元,由原告H某某所负担148288.00元,被告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3390.00元。鉴定费350000.00元,由原告H某某所负担143500.00元,被告云南振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6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12-24 |
10 | -- | (2019)云3102行初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撤销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1月6日作出的瑞建复[2017]1号《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瑞丽市翡翠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批复》。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费人民币50元 ...更多 | 2019-11-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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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最高法民再104号 | 申请人 | -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09 | |
2 | -- | (2020)云民终563号 | 上诉人 |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14 | |
3 |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2016)云3102民初91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 19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