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韩凯
91310114301424536B
2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011号3幢A区1561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1项。展开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缺人资质 0

资质变更记录 0

安全许可证

备案网站

备案地

基本信息 1

股东信息 1

主要成员 2

分支机构

对外投资

工商变更记录 5

安全许可证 0

备案地 0

已备案
未备案
未开放(未采集地区)
上海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陕西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重庆
云南
西藏
宁夏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

基本信息 1

上海凯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310114301424536B
韩凯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014-05-23
200万元人民币
--
2018-11-21
301424536
310114002711977
91310114301424536B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4-05-23 至 2044-05-22
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上海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
--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音乐创作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动漫设计,产品设计,舞台设计、布置,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摄影服务(除冲扩),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行政许可事项),票务代理,创意服务,翻译服务,乐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1

序号
发起人/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参股日期
1
100%
200.00万元人民币
--
2044-01-01
--

工商公示 1

序号
发起人/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参股日期
1
100%
200万人民币
--
2044-01-01
--

主要成员 2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韩凯
执行董事
2
李湘宜
监事

变更信息 5

序号
变更日期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2018-11-21
其他变更
2018-11-08章程备案
2
2018-11-21
经营范围变更
3
2018-11-21
经营范围变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音乐创作,体育赛事策划,动漫设计,产品设计,舞台设计、布置,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摄影服务(除冲扩),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票务代理,创意服务,翻译服务,乐器的销售。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音乐创作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动漫设计,产品设计,舞台设计、布置,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摄影服务(除冲扩),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行政许可事项),票务代理,创意服务,翻译服务,乐器的销售。
4
2018-11-21
注册资金变更
20.000000万人民币
200.0000万人民币
5
2018-11-21
经营范围变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音乐创作,体育赛事策划,动漫设计,产品设计,舞台设计、布置,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摄影服务(除冲扩),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票务代理,创意服务,翻译服务,乐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音乐创作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动漫设计,产品设计,舞台设计、布置,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摄影服务(除冲扩),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行政许可事项),票务代理,创意服务,翻译服务,乐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