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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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自2021年底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号A-5-1-04迁入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三坪农场天恒基汽车城开展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未办理变更登记,我局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 ...更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更多 | 300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8-02 | 师市监处罚202314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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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5)乌中民五终字第56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新疆巨通达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5-29 |
2 | 劳动争议 | (2015)新民一初字第68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巨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 | 2014年6月26日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已交纳),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5元,退还原告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3-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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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修理合同纠纷 | Z某某、Z某某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3-0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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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新0104民初12358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众合利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巨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2 | -- | (2015)新民一初字第68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巨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5-01-13 | |
3 | 修理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新疆巨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2013-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