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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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25556号 | 被告 | 原告: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被告: 佛山市金双盛科技有限公司 | 12723.89 | 佛山市金双盛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支付运费及附加费12723.8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05元[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预交],由佛山市金双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给付上述款项同期迳付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本院不另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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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25556号 | 被告 | 原告: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被告: 佛山市金双盛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