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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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鄂0103执恢1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254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后立即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1-19 |
2 | 合同纠纷 | (2017)鄂0103民初113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 W某某,Y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6738.26 | 一、被告W某某、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78044.98元及利息8444.16元,罚息249.12元(利息等的计算截至2016年5月5日),本息合计386738.26元,此后的利息等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二、若被告W某某、Y某某未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对被告W某某位于武汉市硚口区馨竹苑2栋2单元8层1室的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W某某、Y某某追偿。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01元,由被告W某某、Y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已预付,被告W某某、Y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同上述判决款项一并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0 |
3 | 其他 | (2017)鄂0103执803号 | 被告 | 被告: 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终结本院(2015)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254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后立即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1 |
4 | 合同纠纷 | (2016)鄂0103民初689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 W某某,Y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撤诉。 | 2016-12-08 |
5 | 其他 | (2016)鄂0103执868号之一 | 申请人 | 被告: W某某 | -- | 终结本院(2014)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004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时立即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1-01 |
6 | 占有保护纠纷 | (2016)鲁0683民初2824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213333 | 一、限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给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沙河镇莱州汉正街北方大市场金沙路004号房屋一处(建筑面积是137.39平方米,套内面积是133.59平方米),
二、驳回原告方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19 |
7 | 占有保护纠纷 | (2016)鲁0683民初2824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213333 | 一、限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给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沙河镇莱州汉正街北方大市场金沙路004号房屋一处(建筑面积是137.39平方米,套内面积是133.59平方米),
二、驳回原告方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19 |
8 | 合同纠纷 | (2015)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254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 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93992.17 | 一、被告T某某、C某某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偿还借款593872.17元;
二、被告T某某、C某某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支付利息及罚息(截止2015年9月27日利息18509.27元、罚息464.48,共计18973.75元;此后的利息、罚息以593872.17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利率计算至债务全部偿清之日止);
三、如被告T某某、C某某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对被告T某某、C某某共有的位于武汉市硚口区/馨竹苑2栋2单元7层3室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被告T某某、C某某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28元,其他诉讼费用120元,共计10048元由被告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负担(此款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已预付本院,被告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随同上述判决款项一并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29 |
9 | 劳动争议 | (2015)鄂江岸民初字第005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予以免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02 |
10 | 合同纠纷 | (2014)鄂江汉民二初字第00044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龚炼洪,W某某 | 2369057.1 | 一、被告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工程款1024429.5元;
二、被告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损失544627.6元;
三、被告G某某以72万元为限、被告W某某以8万元为限对上述第一、二项中被告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负有给付金钱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22元由被告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法院,被告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随上述判决付款一并给付原告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2-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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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7-12-10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Y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7-09-30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 | 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6-12-04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T某某、C某某、T某某、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6-05-11 | |
5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武汉市安晟电源有限公司、G某某、W某某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4-0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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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8)鄂0102民初128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房物业发展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18-09-26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 L某某,H某某,Y某某,X某某,X某某,W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7-06-26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 C某某,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某某,T某某,C某某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2016-08-12 | |
4 | -- | (2015)鄂江岸民初字第005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15-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