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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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10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更多 | 2023-07-29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9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更多 | 2023-07-29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3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更多 | 2019-12-04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6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更多 | 2019-12-04 |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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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川3401执51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川3401民初182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因D某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更多 | 2022-04-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01民初1827号 | 原告 | 原告: 西昌市庆恒建筑设备租赁部 被告: 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28411 | 一、由被告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西昌市庆恒建筑设备租赁部租赁费用和未归还材料租赁物折价赔偿费合计51万元,被告分别在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17万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原告10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10元,2022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10万元,2022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4万元。
二、若被告四川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第一款约定的时间给付款项时,原告有权对余下款项在未给付日的次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给付租金和未归还材料折价赔偿款合计变更为574965元,还要支付原告诉讼费和保全费6554元、违约金43446元。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为:(574965元+诉讼费、保全费6554元+违约金43446元)-已经支付的租金和未归还材料折价赔偿款。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3880元、保全费2674元,合计6554元,由原告西昌市庆恒建筑租赁部承担6554元(该费用原告已预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