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晋0902执异14号 | 第三人 | - | -- | 变更第三人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为(2020)晋0902执32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9-29 |
2 | 其他 | (2020)晋0106民初38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被告: 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 5918000 | 被告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在591.8万元范围内,对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晋09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本金和利息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13元,由被告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3 |
3 | 其他 | (2020)晋01民辖终6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12 |
4 | 合同纠纷 | (2019)晋0902执恢366号 | 第三人 | - | -- | 一、变更第三人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H某某、W某某、Z某某、Z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4-15 |
5 | 其他 | (2019)晋09行终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5-12 |
6 | 其他 | (2018)晋0928行初2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 10000 | 驳回原告H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H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5 |
7 | 其他 | (2017)晋09民终937号 | 被告 | - | 138979 | 一、维持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2016)晋0902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2016)晋0902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忻府区解原乡解原村村民委员会退还所收取H某某的小二楼建造费138979元并承担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从2011年10月11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080元,由忻府区解原乡解原村村民委员会负担3030元,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担1050元;上诉案件受理费911元由忻府区解原乡解原村村民委员会负担900元,由H某某负担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公司减资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7 | |
2 | 公司减资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忻州市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1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晋01民终5569号 | 上诉人 | -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4 | 合同纠纷 | (2017)晋09民终937号 | 其他 | - |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