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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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122民初17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11088.2 | 一、原告Z某某与被告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间的租赁合同关系自2022年12月5日起解除;二、被告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赔偿金111088.2元;三、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9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7756元,由被告负担1839元。原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更多 | 2022-12-19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浙01民终2390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桐庐飞龙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26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浙0122民初422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桐庐飞龙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驳回原告桐庐飞龙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04 |
4 | 其他 | (2016)浙0122行审18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撤回对被执行人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强制执行的申请 ...更多 | 2016-10-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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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22民初17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2-12-21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22民初17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2-12-08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22民初17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瑶琳镇永安村民委员会,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2-06-01 | |
4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浙0122民初153号 | 原告 | 原告: 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 桐庐水电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0-03-31 | |
5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浙0122民初153号 | 原告 | 原告: 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 桐庐水电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