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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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4)蜀民一初字第01001号 | 被告 | 原告: 贺XX 被告: 合肥鸿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贺XX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贺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4-10 |
2 | 劳动争议 | (2013)蜀民一初字第025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合肥鸿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1-14 |
3 | 劳动争议 | (2013)蜀民一初字第0172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合肥鸿海置业有限公司 | 3476.2 | 一、合肥鸿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H某某加班工资3476.2元;
二、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合肥鸿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